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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们如果带着大汗的尸体回去,那些部族首领们会怎么样?忠于大汗的部族首领是有的,可大汗死了,他们会不会变心?”
“我觉得不是这个问题。而是这场赌局,究竟是谁赢了。大家发过誓的,谁赢了就听谁的!”
“可是萧风没有回到大同啊,他的马死了,大汗的马也死了,他肯定就藏在附近,跑不远的。
所以咱们没输!只要杀了萧风,咱们还是赢了!赌局可没说需要大汗亲手杀死萧风啊!”
“可是赢了又如何呢?赌局赢了的结果是大明不再管草原上的事儿了。
大汗已经死了,新的大汗肯定会从其他强大的部落产生!之前咱们怎么攻打其他部落,他们就会怎么攻打我们!”
“而且今年食物这么少,大明真的不再管草原的事儿了,新的大汗能带着我们打赢大明,抢到食物吗?”
众人议论纷纷,莫衷一是,忽然远处传来一声让人毛骨悚然的长啸声。几个骑兵立刻跳了起来。
“狼群,是狼群啊。这片草场是狼群出没之地。否则这么好的草场,怎么会没人来放牧呢。”
“没错,这片草场就是野狼圈,野狼最鼎盛的时候,好几个部族的牛羊群都被血洗过,咱们还派骑兵来打过狼呢。”
“我记得,我阿爸就是死在那次打狼的战斗中,那些狼,太多了,太凶残了。
那次打完之后,狼群变小了,活动的范围也变小了,但这片草场轻易仍然没人敢来。”
“天快黑了,在太阳落山之后,即使是骑兵队也不敢和野狼群硬碰硬啊,狼都是夜眼……”
骑兵们沉默了,其中一个威信最高的忽然大声道。
“不管怎么说,萧风是杀死大汗的仇人,咱们若是能碰上他,一定要杀了他为大汗报仇!
不过咱们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大汗尸体带回部族,尽快让大汗的儿子继承汗位。
若是其他部族能继续拥戴最好,若是不能拥戴,咱们至少也有个大汗,不会被瓜分了!”
其他骑兵松了口气,纷纷响应。
“对,咱们这就回去,这片草原有狼群出没,萧风又没了马,咱们找不到他,狼能找到他!”
“对,要不是狼群闹得那么凶,狼群吃了萧风,他就没能回到大同,那样的话,虽然大汗死了,赌局还是咱们赢了!”
于是一群人背着俺答汗的尸体,喊着“一定杀了萧风”的口号,心事重重的骑马离开了。
等他们走了很远,几十步之外的草丛里,萧风站了起来,苦笑着看着一望无际的草原。
“我不会真的需要从这里一路走回大同吧。还有几百里呢,要是真荒无人烟,不饿死也得渴死。
这帮家伙说这片草场上有野狼群?不会那么背,让我碰上吧……”
萧风拎着刀和枪,向前走了一段路,看见了躺在地上的白马,此时全身是血,被箭射成了刺猬,已经断了气。
萧风坐下来,摸了摸白马的头,轻轻将白马瞪得大大的眼睛抚合上。
“你是一匹好马,我也希望能带着你回大同去。可你跑不过它们,我也没办法了。
咱俩被追上都得死,既然如此,我就只能先下手为强了。
俺答汗除非死了,是不会放弃草原霸主之位的。我又不想让草原上所有的部落长久厮杀,玉石俱焚。
大明要的是一个和平稳定的草原,不是一个荒无人烟,遍地尸山血海的草原。只有冒险,才能做到这一点。
将军难免沙场死,草原对一匹马来说,就是最好的归宿了吧,总比你老死在萧府的马厩里强。”
萧风叨咕了一会儿,见马的眼睛没有睁开,就默认它同意了自己的话,站起来继续向前走。
天蓝云白,草长风缓,草原就像一片无边无际的绿色大海,而他就像这片大海里的孤舟,却不知道岸在何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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