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看到沈薇头上的金簪,燕王十分满意。
不愧是他的薇薇,美丽娇艳。
恒王那小子总是嘲讽他的侧妃们素净,今日沈薇盛装出席,恒王这张嘴再也骂不出东西。
“哇,二哥今天真俊,比三哥还好看。
”
昭阳吃惊地盯着燕王。
不止昭阳,在座其他宾客也各怀心思。
唯有主座下面的恒王,俊脸阴沉沉。
恒王今日穿的衣裳也是浮光锦所制造,衣服款式和燕王身上这件差不多。
俗话说得好,撞衫不可怕,谁丑谁尴尬。
燕王常年骑马射箭,身材健壮,衣服穿在他身上显得贵气逼人,又有种暗藏上位者锋芒。
恒王身量偏瘦,穿这身锦绣的浮光锦衣服,显得小气了些。
而且经过这一对比,明眼人都看得出来,燕王身上的浮光锦料子质量更好,日光下折射温和的银光。
恒王身上的浮光锦面料,则稍显黯淡。
太子笑了笑,打破尴尬的僵局:“良辰到,春日宴开席。
”
话音落,打扮俏丽的丫鬟们端着美酒佳肴入席。
歌舞表演团就位,优美的歌声徐徐响起。
春日宴其乐融融,歌舞升平。
沈薇还是第一次参加古代的豪华宴会,满眼都是新奇。
她捧着酒杯啜饮,欣赏舞台中央的歌舞。
这些花儿般的少女们,跳的是传统的《踏歌》,节奏轻快活泼。
最引人注目的,是最中间那位弹琵琶的蒙面歌女。
蒙面歌女身穿浅绿色的广袖长裙,怀抱玉琵琶,纤纤玉指拨弄琵琶琴弦,吟唱古老优美的歌曲:
“君若天上云,侬似云中鸟。。。”
“相随相依,映日御风。。。”
沈薇听得如痴如醉,这浑然天成的嗓音,搁到现代参加《歌手》,绝对能夺冠。
歌舞结束,舞女们退下。
恒王似乎已经喝得半醉,他捏着白玉酒杯开始找茬:“太子兄长,二哥,欣赏歌舞多没意思。
二哥,你新纳的小妾沈氏看起来能歌善舞,饱读诗书,要不让她上台一舞?”
王猛,特种兵,代号暴王。此人凶残暴虐,狂猛无敌,乃兵之大凶!凶兵突然回归都市,策马江湖,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,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